黨的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2019年7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兩個多月后的9月20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證監會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鸸ぷ鞯耐ㄖ罚ㄘ斮Y〔2019〕49號,簡稱《通知》),對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鸬臅r間、股權劃出劃入雙方的義務、劃轉責任主體提出明確要求,并將《關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鹩嘘P事項的操作辦法》作為附件規范劃轉操作。
按照《實施方案》“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2018年,首先在中國聯通等3家中央企業,中國再保險等2家中央金融機構,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開展試點。在試點基本完成的基礎上,中央層面又陸續對50家中央企業和12家中央金融機構實施了劃轉?!锻ㄖ访鞔_:“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鸸ぷ饔?019年全面推開。其中: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劃轉;地方層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從中央層面看,目前共完成三批67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劃轉國有資本總額約8601億元。財政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從地方層面看,截至2018年底,參與試點的浙江省、云南省分別劃轉國有資本158億元、185億元。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現實需要。我國面臨著較為突出的人口老齡化問題,“未富先老”意味著我國是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出現了人口老齡化,“未備先老”意味著我國對人口老齡化的應對準備不足,加上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歷史欠賬,決定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面臨著較多的現實問題。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社會保障水平和待遇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社會保障尤其是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軌過程中遺留的問題進一步凸顯,采用現收現付制的社會統籌賬戶資金不足,便挪用完全積累制的個人賬戶資金,導致個人養老金賬戶“空賬運行”問題突出??梢灶A見的是,在我國老年人數量快速增加而新增勞動年齡人口減少的情況下,挪用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補充社會統籌賬戶的做法也難以為繼。國有企業作為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屬于全體人民,也有必要按照共享發展理念的要求讓發展成果惠及全民,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鹗且粋€有效的方式。在劃轉部分國有金融資本充實社?;鸬倪^程中,也要注意處理好相關工作。
一是把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鸷蛧衅髽I改革,優化國有企業布局,推進國有企業治理現代化,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等有機統一起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鹨彩菍崿F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的一個途徑。一般情況下,社?;饡葒匈Y本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不干預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不向企業派出董事。但在特殊情況下,《實施方案》明確經批準可向企業派出董事。對此,要在公司治理中予以考慮,既要考慮承接主體享有所劃入國有股權的收益權、處置權和知情權,又要維護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通過優化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實現多贏。同時,也要降低國有企業的歷史包袱和社會包袱,繼續實施減稅降費,尤其是減輕企業的社保繳費負擔,推動國有企業更好地發展。非上市國有企業的資本定價問題,也需要認真研究。
二是要把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鸷瓦M一步提高社?;鸸芾砟芰y一起來。首先,從范圍看,2001年開始的“國有股減持”,2009年開始的“國有股轉持”都只針對上市國有企業,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鸢ㄉ鲜泻头巧鲜袊衅髽I,范圍更廣。根據社?;饡?018年年度報告,截至2018年底,國有股減持、轉持資金2843億元充實社?;?,規模相對較小。而目前雖然還未全面推開,但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鹂傤~已達約8601億元,據中金公司測算,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鸬目傄幠<s為8.7萬億元,這為后續社保制度改革爭取了時間窗口。其次,從收益看,社?;鸪钟械臏p持、轉持國有股只能分享股息紅利,而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鸬墓蓹嗖粌H有股息紅利收入,還可以開展資本運營。根據社?;饡?018年年度報告,社?;饡猿闪⒌?018年底的年均投資收益率7.82%,取得了很不錯的成績,后續需要進一步擴大社?;饡耐顿Y管理權限和必要的股權處置權限。另外,地方政府社?;鸸芾頇C構的投資管理能力需要予以足夠關注,強化對承接主體的監管監督,做好社?;鹜顿Y的專項信息披露,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
三是把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鸷屯七M區域間養老保障平衡統一起來。各省成立國有獨資公司負責劃轉來的國有股權集中持有、管理和運營,雖然有助于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靈活運作,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針對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及國有企業分級出資管理的現實情況,各省管理劃入的國有股權將有可能導致區域間養老保障不平衡問題更突出,進一步固化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較低的問題。這是由于,各省國有資本總規模、經營效益等存在較大差異,總體呈現經濟發展較好的地方國有企業發展較好,而經濟發展較好的地方基本養老保險資金相對充裕。地方國有企業資本劃轉給地方社?;?,有可能導致好的地方更好,差的地方更差,引發區域之間的不公平問題。對此,不僅要加快基本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還要做好中央調劑基金的應用。
四是把劃轉部分國有企業資本充實社?;鸷头€定資本市場有機統一起來。從社?;鸱矫婵?,國有股減持、轉持都有利于充實社?;?,但在此過程中都不同程度出現了資本市場的波動,雖然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鹩?年的禁售期規定,仍然要對禁售期到期后可能對資本市場的影響有充分估計,做好應對預案。如可以考慮制定更長期穩健的投資計劃,推進長期、價值投資,更好實現投資安全性和收益性之間的平衡。要把國有資本劃轉與資本市場穩定發展聯系起來,通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將社?;鹱龀梢粋€覆蓋范圍更廣的“指數基金”,增強抵御資本市場非系統性風險的能力,并起到穩定資本市場的作用。同時,也通過穩定的資本市場,為社?;鸬谋V翟鲋堤峁┍憷?。
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基本目標是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短期如此,但長遠來看,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水平的提高,人民對于養老保障有更高的需求,劃轉國有資本將可能不僅用于彌補養老基金的歷史欠賬,還有可能成為持續補充養老基金的一個重要渠道。這要求,不僅要把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鸬墓ぷ髯龊?,還需要綜合考慮延長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規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完善養老保險的征管、延遲退休年齡等,以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畢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項政策協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