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投服中心)與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簡稱深圳調解中心)共同簽署了調解工作站合作建設協議。
協議明確,雙方將合作建設和運營深圳調解工作站,利用各自優勢,建立健全案件資源共享、共建專家調解員隊伍等工作機制。此次合作有利于拓展資本市場糾紛化解新型調解機制,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證券期貨行業秩序,促進深圳轄區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深圳調解中心于2013年由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和深圳國際仲裁院共同推動建立,建立以來,通過大量的調解實踐工作,首創了“專業調解+商事仲裁+行業自律+行政監管”四位一體爭議解決機制。該機制運行5年以來,成效顯著,和諧化解了大量資本市場糾紛。截至2018年10月31日,深圳調解中心受理各類咨詢共計3,312宗,正式受理調解案件625宗,已辦結案件614宗,其中調解成功509宗,和解金額近人民幣30.32億元。
在證監會系統單位支持與幫助下,投服中心糾紛調解工3年來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截至2018年11月末,共登記糾紛案件7176件,正式受理4703件,調解成功3517件,投資者和解獲賠金額達6.88億元。經過不斷努力和探索,投服中心糾紛調解工作形成了較強的工作特色,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面廣量大,調解實力強。投服中心在全國35個轄區建立了調解工作網點,并且與中國基金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全國股轉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形成了覆蓋全國的糾紛調解網絡。糾紛調解的范圍已遍及證券、期貨、基金、上市公司等資本市場全領域、全主體及全案例類型。
二是對接多元,糾紛化解渠道廣。已與全國31個轄區35家高中級人民法院建立了訴調對接機制,與北京、上海、廣東等多家公證機構和仲裁機構建立了證調、仲調對接機制。
三是機制創新,受理調成有保障。目前,投服中心已經探索推出了單邊受理、小額裁決、申請支付令以及訴調、仲調、證調對接等多項創新舉措,取得了積極成果。通過上述創新機制,解決了資本市場糾紛調解入門難、調成難、生效難的問題。
四是拓展手段,遠程調解效率高。通過中國投資者網站在線調解和視頻遠程調解,較好地解決了調解成本高、效率低的問題。
此次投服中心與深圳調解中心的簽約正是強強聯合,優勢互補,有利于提升深圳轄區投資者保護工作水平,并提升多元化解資本市場矛盾糾紛的社會效果和影響力。
下一步,投服中心將在有關各方支持下,立足中立專業第三方機構的優勢,不斷加強證券期貨糾紛調解機制的創新工作,努力建成有權威性和吸引力的全國性證券期貨糾紛調解組織,進一步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