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侯捷寧
5月19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實施《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并在新三板精選層掛牌承銷業務規范》(簡稱“規范”),進一步規范承銷商參與非上市公眾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并在新三板精選層掛牌相關行為,加強行業自律,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規范指出,根據推進注冊制改革整體部署,協會對證券公司開展新三板股票承銷行為的自律要求整體上與科創板規則保持一致,并針對擬進入精選層企業的特點及新三板發行方式不同,集中制定了差異化的承銷行為規范。
一是進一步強化發行承銷業務內部控制,針對詢價發行、直接定價發行、競價發行等發行機制的特點,補充和完善發行承銷工作中承銷商及相關人員的禁止性行為,明確競價發行時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合規審查程序。
二是明確詢價、直接定價、競價等不同發行方式的路演推介要求,除采用互聯網等方式向投資者進行公開路演推介,詢價發行還可以采用現場、電話、視頻會議等方式向經協會注冊、符合協會規定條件并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交易權限的網下投資者進行路演推介。
三是考慮新三板主要服務于創新、創業和成長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進一步加強對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出具規范,對報告內容、行業分類、可比公司、風險提示和風險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結論等提出了更為明確的要求。
下一步,協會表示,將積極配合推動新三板改革落地,協同全國股轉公司通過加強培訓和檢查等方式,持續推動證券公司落實承銷責任,提升新三板市場資產定價銷售能力,以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持續融資發展,促進中小企業成長壯大。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