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謝若琳
見習記者 毛藝融
10月20日,為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制度體系,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健康發展,證監會起草了《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指引第1號—登記結算(征求意見稿)》《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指引第2號—區塊鏈建設(征求意見稿)》《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指引第3號—數據治理和信息報送(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指引第1號—登記結算(征求意見稿)》以相關法律法規為基礎,適當借鑒滬深北交易所及新三板等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登記結算業務模式,結合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實際情況與實踐經驗,建立了包括初始登記、變更登記、退出登記、清算交收、其它服務、市場中介機構自律管理等在內的基本業務規范框架,明確了區域性股權市場登記結算業務的業務范圍、基本要求。一是明確登記結算機構功能定位,強化機構責任。二是突出監管賦能和金融科技保障,結合區塊鏈建設統一登記要素。三是明確參與各方的責任。四是求同存異,便利多層次資本市場間對接。
根據2020年證監會重點工作安排,區域性股權市場啟動了區塊鏈建設試點工作并逐步擴大試點地區,目前已有25個地區納入試點名單。2021年10月份,中央網信辦聯合16個部委組織開展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由證監會牽頭“區塊鏈+股權市場”特色領域試點工作,10家區域性股權市場納入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名單。
《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指引第2號—區塊鏈建設》以推動資源整合、服務中小微企業、強化合規風控、增強監管能力、保障金融安全為應用導向,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區塊鏈建設和運營安全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彌補短板。二是發揮新型數字技術包容靈活優勢,激發創新活力。三是上鏈增信,便利多層次資本市場間聯通。此外,還明確了各方主體職責、地方業務鏈建設技術指標、地方業務鏈技術運維和運營安全、業務智能合約化、數據可信共享、創新服務整合等方面的要求。
《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指引第3號—數據治理和信息報送》以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創新發展為目標,結合區域性股權市場區塊鏈建設工作有關要求,對區域性股權市場數據治理以及信息報送的范圍、方式、時效性,以及相關主體責任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打造新一代金融基礎設施,推動數字化轉型。二是提煉升華數據治理工作經驗。三是細化信息顆粒度,為穿透監管打好基礎。監管大數據倉庫的數據報表功能,能夠有效優化監管基礎統計工作,從而更好進行數據深度核查驗證,甄別潛在風險。此外,數據報表可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實現鏈上共享,提升央地協同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