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上海某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在核查小區公共收益時,跟物業公司鬧了矛盾。今天咱們就好好說道說道“小區公共收益”,事關你我的合法利益,您可聽仔細嘍。
咱先弄明白什么才算是小區公共收益?該怎么界定?其實不難,民法典中有明確的規定:占用小區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或者其他場地停車的停車費,公共區域里租賃攤位的租金、入場費和場地費,以及電梯里和戶外的廣告費都屬于小區公共收益。
看,說得夠明白了吧?可有些物業管理人員還是揣著明白裝糊涂,把小區公共收益變成了一筆糊涂賬,把這筆錢變成了物業的“小金庫”。賬本要么就不規范,驢唇不對馬嘴;要么干脆就不公布,業主能奈我何?
這筆錢可不是個小數,每年每小區少則幾十萬,多則幾百萬。這些錢應該由誰來管理,由誰來分配,最后落到了誰的口袋里?最應該擁有知情權的小區業主卻是一問三不知。
在這兒給廣大業主們支個招,咱們先禮后兵??梢杂尚^業委會牽頭,以書面的形式給物業致函,大家能坐下來好好說是最好的;如果被拒絕的話,再去房管局,讓相關的行政部門責令物業公開公共收益;如果還是不行,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了。
能看出來,想讓物業清清楚楚的公開收益情況,光靠自覺是很難的,還需要相應的監管來保障。比如由政府部門統一制定收入公開的表格,讓信息公開有模板可參考;同時還要對小區公共收益的公開情況定期抽檢,若是隱瞞或篡改數據,就給予嚴厲的處罰等。希望未來這筆“糊涂賬”能明明白白、干干凈凈地曬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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