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姜楠
2020年9月11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了《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20)》。
藍皮書指出,就監管政策的影響程度而言,信托業從2018年開始進入了久違的嚴監管周期。2019年是信托業進入嚴監管周期的第二年。近兩年的信托業監管實踐表明,治理風險和合規問題可能是一個復雜艱巨且漫長的過程。具體到信托業務領域,今后仍將嚴控銀信通道類業務,防止違規資金進入房地產、地方政府以及產業政策限制的融資領域。監管精神將更加重視精準有效地防范化解風險問題,同時監管政策也可能更加規范透明。2020年受宏觀形勢影響的嚴監管仍將持續下去,執行口徑也仍可能動態調整。
藍皮書認為,2020年的信托業監管還有可能在嚴監管的主基調上附加兩種風格。
一種是在監管工作重點和處理方法上更加“精準”,即在治理風險或合規問題時更加有針對性,且側重于精準有效。這種猜測根源于2020年1月初銀保監會發布的銀監發[2019]52號文。該文適用于指導信托業高質量發展。它要求信托業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源或職能定位,同時還提到了一些有可能成為特色優勢的本源業務,如服務信托、財富管理以及慈善信托等。對于信托業監管而言,重點在于該文提出將要精準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這里有關信托業的內容仍保持23號文中的部分工作要點,如嚴控銀信通道類業務,防止違規資金進入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等領域。
另一種風格可能是監管方式上將更加規范化和透明。2020年1月份,銀保監會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發布了2020年第1號令——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隨著該辦法從2020年3月份起實施,過去僅在監管體系內部傳達的監管政策文件可能將大幅減少。隨著信托業治亂象和促合規工作不斷取得成效,窗口指導的頻次在正常情況下也會減少。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公開的規范性文件。這有助于提高信托業監管的規范化水平,促進形成更加有效且穩定的監管環境。而且,通過規范性文件傳達監管政策將有助于基于規則導向的預期形成,從而更加有利于信托業的規范化與平穩經營。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