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行業預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合理利用小時數。
同時,按照規定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范圍的項目,所發電量超過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核發綠證準許參與綠證交易。
財政部等三部門今年1月印發了《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結算規則。
為確保存量項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電價時全生命周期發電小時數等因素,此次補充通知確定了各類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
其中,風電一類、二類、三類、四類資源區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分別為48000小時、44000小時、40000小時和36000小時。海上風電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為52000小時。
光伏發電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為32000小時、26000小時和22000小時。國家確定的光伏領跑者基地項目和2019年、2020年競價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在所在資源區小時數基礎上增加10%。
按照規定,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范圍的項目,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并網之日起滿20年后,生物質發電項目自并網之日起滿15年后,無論項目是否達到全生命周期補貼電量,不再享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核發綠證準許參與綠證交易。
此外,三部門將組織對補貼項目有關情況進行核查。其中,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核查電價確定和執行等情況;電網企業負責核查項目核準(備案)和容量等情況,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相關核查標準;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核查補貼發放等情況。
據了解,2020年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資金預算總額約924億元,同比增長7%。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測算,2020年年底補貼總需求為3000億元左右,其中風電約為1550億元,光伏約為1250億元,剩余為生物質和獨立系統等項目的補貼。
秦海巖認為,2020年后風電、光伏項目將全面平價上網,新增項目不再需要國家補貼,預計2028年電價補貼缺口達到峰值后,以后每個年度可再生能源基金收入將大于年度新增補貼需求,預計2038年至2040年左右可達到100%補貼支付比例,即徹底解決補貼拖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