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12月15日,央行發布公告,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障公眾使用現金的權益,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45號)有關要求,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有關事項發布第18號公告。
央行表示,智能化服務的廣泛應用,正在深刻、持續地改變公眾的生活消費方式。在鼓勵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的同時,保障公眾現金使用需求、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是人民銀行長期面臨的重大課題。經過近幾年的宣傳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問題總體得到緩解,但仍有一些商戶、機構等主體對自身在現金收付中的責任和義務存在不同程度的認識誤區和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用戶體驗等原因,存在不愿意收取現金等現象。特別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對現金收付環境又產生了新的影響,拒收現金問題有所反彈:一是部分醫療、出行、水電煤氣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普通生活消費等領域由原本的“面對面”線下場景逐步變為線上辦理,有的甚至取消了現場服務;二是“非接觸式”等新消費模式很多沒有考慮現金收付需求,造成部分群體特別是老年人消費及支付障礙;三是一些商戶服務人員熱衷于引導顧客安裝APP、關注小程序,容易產生歧視、排斥現金情況。
為解決上述問題,人民銀行綜合現行商業模式、支付方式、管理要求等,發布第18號公告,旨在進一步普及現金收付規范要求,促成社會各界達成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共識,共建多元化支付條件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從基本原則來看,一是,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二是,鼓勵支付方式和諧發展。三是,尊重公眾自主選擇權。四是,不得排斥和歧視現金支付。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