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絨1月8日公告稱,收到深交所關注函,深交所對*ST中絨大股東轉讓質押股權抵債等事宜進行了問詢。
根據關注函,1月3日晚,*ST中絨公告,公司控股股東中絨集團將已經質押給恒天嘉業的上市公司3444萬股股票(占比1.91%),以4元/股價格通過柜臺過戶的方式過戶至恒天嘉業,以抵償中絨集團對恒天嘉業的欠款。恒天嘉業為*ST中絨二股東恒天聚信一致行動人,過戶完成后,恒天嘉業及其一致行動人恒天聚信合計持有*ST中絨39444萬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1.85%。深交所要求恒天嘉業,結合相關債務金額及協議約定情況,說明其行使部分質權的具體計算依據,并明確在何種情況下其有權行使剩余質權,以及是否會對公司的控制權穩定性造成不利影響等。
*ST中絨2015年10月24日的公告顯示,解直錕間接控制京鵬投資,從而成為恒天金石的實際控制人。而恒天金石為恒天嘉業控股股東。但*ST中絨2018年1月3日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中顯示,恒天金石目前受京鵬投資控制,京鵬投資未受任何一方單獨控制,因此認定恒天嘉業無實際控制人。深交所要求恒天嘉業及其相關方,說明前后兩次信息披露內容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并進一步明確前后兩次信息披露內容是否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同時,要求恒天聚信披露其股權控制關系,并說明自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4日期間其控制權關系是否發生了變化。
此外,深交所要求恒天嘉業、恒天聚信,按照相關規定,披露相互之間在股權、資產、業務、人員等方面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