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證監會修訂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于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修訂后的監管問答明確董事會確定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項目,可以將募集資金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隨著監管政策的松動,近期奇信股份、英唐智控等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預案都采用了募集資金全部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借款的方式。
英唐智控發布的非公開發行預案的修訂稿,將原本募集資金收購資產并補充流動資金的非公開發行方案調整為募集資金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借款。根據公告推測,原方案的并購標的尚未完成相關的審計評估工作,將拖累其非公開發行方案上報證監會的時間。新方案將加速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完成,盡早引進國資戰略投資者實現對上市公司的控股。
由于原方案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審核將涉及標的公司規范性及估值的合理性,在審核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新方案募集資金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的情況下,只要上市公司能充分說明補流金額設定的合理性,審核上不存在明顯障礙,確定性高。
同時原擬并購標的吉利通和前海首科的相關并購事宜并沒有因為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的調整而終止。公司擬以自有資金繼續推進收購前海首科60%股權及吉利通100%股權。
通過咨詢相關投行人士以及參考近期非公開發行的案例,通過調整發行方案,預計英唐智控本次非公開發行將有望提前2-3個月完成。英唐智控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的調整,在不影響原收購標的推進的同時,加快了上市公司獲得支持公司業務快速發展所需資金的節奏,也將加速實現國資對英唐智控的控股,同時,募集資金預計將削減上市公司超億元的財務費用,為英唐智控的持續發展提供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