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勇
ST天寶在7月4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長黃作慶先生及高級管理人員(財務總監)孫樹玲女士被大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因涉嫌虛開發票罪采取拘留的強制措施。受此消息影響,7月5日公司股價直接以跌停價開盤。雖然盤中曾數度打開跌停板,但最終仍以跌停報收。7月5日ST天寶共成交2836萬元,換手率2.61%。
據ST天寶披露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公安機關相關書面文件。公司正在進一步核實信息。目前,公司日常經營運作一切正常。
江蘇劍橋頤華律師事務所韓友維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虛開發票行為是指不如實開具發票的一種舞弊行為。涉及的罪名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虛開發票罪,分別針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普通發票兩種行為。包括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和介紹他人虛開行為等幾種行為。如果構成該犯罪,根據刑法規定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和個人均可成為該罪的主體,如果單位犯罪,會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韓友維律師告訴記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一般代表著公安機關已初步掌握了犯罪事實。公安機關不會貿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一般會在掌握比較確鑿的證據情況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