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張曉玉
近日,巨力索具發布關于“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告,公司作為此次融資主體,擬以持有的部分設備資產與海通恒信開展售后回租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總金額為5000萬元,融資期限不超過36個月。
公告顯示,租賃期間,公司以回租方式繼續占有并使用標的設備資產,并按約定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和費用;租賃期滿,公司以100元的價格回購租賃物。
對于此次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巨力索具表示,公司此次開展融資租賃業務,主要是通過盤活存量資產,以滿足公司運營資金需求,并嘗試拓寬融資渠道,以進一步推動公司經營及業務順利開展。
無獨有偶,記者發現,此次融資租賃業務并不是巨力索具第一次開展,自2019年以來,這是巨力索具第二次開展融資租賃業務,2019年3月28日,巨力索具以同樣方式與中航國際租賃有限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對此,市場人士認為,融資租賃業務的開展對承租人來說無疑開辟了一種新的融資方式,融資成本固然是融資決策的重要因素,現金流的匹配則對企業的正常發展更為重要,融資租賃越來越多地成為企業融資決策的首選。但融資租賃也存在一定缺點,資金成本較高;不能享有設備殘值;固定的租金支付構成一定的負擔;相對于銀行信貸而言,風險因素較多,風險貫穿于整個業務活動之中。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