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曹衛新 實習生 朱琳煜
9月27日晚,林洋能源(601222)發布公告稱,公司與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以下簡稱“江蘇華能”)以書面方式簽署了投資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擬成立合資平臺公司,江蘇華能占股90%、公司占股10%,均以貨幣按股比同步出資。此外,公司于2020年3月7日與江蘇華能簽署的光伏項目合作框架協議不再執行。
根據本次協議,雙方擬在重點布局地區按江蘇華能技術經濟標準開發大型光伏電站,計劃在2021年至2023年累積開發不少于200萬千瓦的光伏電站。同時,江蘇華能就林洋能源持有的600MW光伏電站在經過盡職調查等一系列程序且光伏項目符合要求后,將收購林洋能源相關項目公司的90%股權,確保2021年底完成項目移交容量不少于267.23MW。
在儲能方面,雙方計劃通過合資公司在啟東建設80兆瓦/160兆瓦時的儲能共享電站,林洋能源負責電站的相關前期手續辦理,雙方力爭2021年內開工,2022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運行,并在依法合規,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林洋能源或其關聯公司負責所投資項目的EPC和運維工作。
資料顯示,林洋能源目前主要從事智能、節能、新能源三個板塊業務,公司新能源板塊主要業務為開發、投資、設計、建設及運營各類分布式光伏電站,包括大中小型工商業屋頂電站、地面分布式光伏電站、光伏建筑一體化、光充儲微網等項目。
近年來,公司新能源板塊快速發展,光伏電站裝機量持續增長,截至2021年6月底,公司自主開發、投資并持有的各類光伏電站容量超過1.6GW,運維電站體量超過2.5GW,上半年發電量同比上升5.5%。在自主開發、投資的同時,公司以“開發+EPC+運維”模式與中廣核、華能、申能、三峽、中電建、中能建等央國企建立全面合作。
談及本次協議履行對公司的影響,林洋能源表示,將有利于雙方發揮優勢資源,加快推進公司在新能源光伏電站和新能源配套儲能領域的項目投資開發建設以及EPC系統集成和運維業務,有利于減少國補應收賬款、提高資金周轉效率,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為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符合公司的長遠發展的戰略規劃以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