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馬宇薇
12月29日晚間,吉電股份公告稱,公司與中遠海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遠海運國際香港”)、上港集團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港能源”)簽訂《關于成立上海吉遠綠色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協議》,約定成立上海吉遠綠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公告顯示,合資公司是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綠色甲醇合作業務方面唯一的項目投資主體、技術研發主體、各類設備及服務的采購主體以及產品的銷售和定價主體,對綠色甲醇產業鏈的生產環節負總責。
作為國家電投氫能領軍單位,近年來,吉電股份全力踐行國家電投“2035一流戰略”,不斷拓寬綠電轉化產業發展思路,立足吉林省風、光、水、生物質資源優勢和汽車、化工基礎產業優勢,發揮自身清潔能源產業優勢,基于對當前我國氫能產業發展形勢的研判,在創新發展氫能產業的基礎上,逐漸探索出了“以綠氫消納綠電,以氫基綠色能源承載綠氫”的“氫基綠色能源”產業概念及產業鏈方案。
吉電股份表示,發展氫基綠色能源符合公司發展的需要,對公司整體效益的提升具有積極作用。公司與中遠海運國際香港、上港能源成立合資公司,將以綠色甲醇產業為基礎,推動其他航運綠色燃料的研究和應用,助力國家新能源轉型,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及實現我國雙碳目標貢獻力量。
(編輯 張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