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長安責任保險相關負責人介紹了公司違規股權的處置進展情況,表示已第一時間將監管要求通報到各股東,并在推進處置相關違規股權,同時啟動增資,爭取在上半年解決好股權問題。
去年12月以來,原保監會陸續處置幾家險企違規股權。其中,對長安責任保險于1月15日下發《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下稱《決定書》),指出其股東泰山金建擔保有限公司在增資中違規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資金出資,決定撤銷2012年6月29日對其增資1.05億股的行政許可。
當時原保監會要求長安責任保險在3個月內完成變更手續,目前已超過3個月限期。
長安責任保險上述負責人表示,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對原保監會對其下發的《決定書》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監管要求,積極啟動相關變更手續。
從內部程序上看,長安責任保險已于1月16日將相關情況通報公司全體股東、董事和監事會。這違規入股的1.05億股,將由合格股東按比例認購,這一事項正在推進中。
從外部看,則遇到一定“麻煩”。“這部分違規股東股權處于司法凍結狀態,涉及的股東產生了糾紛,法院解凍以前很難處理這個股權。”
該負責人稱,后續的計劃是,公司積極推動債權債務人解決外部糾紛,以更好按照監管要求處置違規入股。他表示,相關情況也與銀保監會保持了溝通匯報。
他坦言,中小險企在成長過程中都面臨煩惱,長安責任保險爭取在上半年解決好股權問題,從大的方向上看,需要繼續增資。
長安責任保險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冊資本16.2億元,上次增資發生在2014年11月,由14.2億元增至16.2億元。
此前的4月10日長安責任保險曾對證券時報記者稱,經過測算,即便剔除上述《決定書》認定的不規范入股資金,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亦滿足監管要求。
償付能力報告顯示,長安責任保險一季度末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86.3%、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72.6%,分別高于監管要求的50%、100%。
長安責任保險相關人士表示,目前,該公司經營管理團隊和員工隊伍穩定,各項業務發展正常。公司投保人和債權人利益不會受到影響,也不會對合作渠道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