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向杲
7月26日,銀保監會連發兩份監管函,指出兩家財險公司存在違規經營問題。
銀保監會發現易安財險網絡平臺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存在技術服務費比例偏高、經營費用水平不合理等問題。
銀保監會要求易安財險應立即對上述問題認真開展整改,并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完善經營管理機制,解決相關業務管理費用偏高的問題。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上報銀保監會。銀保監會將視公司整改情況,采取后續監管措施。
當日,銀保監會下發的另一份監管函表示,經查,該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部分案件未按規定時限立案。2015年至2017年期間,你公司貨運險、物流責任險賠案中有101件賠案存在報案后15個工作日內未進行系統賦值估損也未進行人工估損的情況,該101件賠案首次估損金額為312.76萬元(賠款金額為397.62萬元)。
二是部分注銷、零賠付案件未按規定留存相關信息。2015年至2018年3月11日期間,你公司貨運險、物流責任險報案注銷(立案前注銷)案件共計179件,其中164件未留存相關說明材料,合計報案損失金額為285.7萬元。2017年,你公司貨運險、物流責任險零賠付案件共計4406件,其中2311件未留存相關說明材料,報案損失金額為6761.04萬元。
三是部分案件未按規定時限提取準備金。2015年至2017年期間,你公司貨運險、物流責任險賠案中有27件賠案存在未及時提取已發生已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情況,合計立案金額為29.47萬元(賠款金額為76.62萬元)。違規情況具體為:立案時間超過報案后15個工作日,未系統賦值估損也未人工估損;未在相應月度已發生已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評估的基礎數據清單中予以體現。
四是報案號為85327171135101930的案件存在估損不謹慎的問題。2017年1月公估公司出具的公估報告對該案件的估計損失為400萬元,在未取得被保險人相關承諾和保證的情況下,你公司2017年末在理賠系統中確定的估損金額為85萬元(盡管你公司在2018年4月與被保險人達成賠付63.2萬元的書面協議,并且被保險人書面保證不再向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賠)。
銀保監會表示,上述問題表明該公司理賠內控管理不嚴,且理賠系統存在漏洞,并對該公司提出如下監管要求:一是應高度重視理賠內控管理工作,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規定,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修改完善理賠系統中存在的漏洞,并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二是應于2018年8月31日前向我會報送整改報告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