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桂衍民
不經意間,券商分公司正如雨后春筍般崛起,數量已然多達1254家。關注證券市場較久的讀者會注意到,此場面似曾相識。
沒錯,券商分公司亦曾曇花般綻放過,但好景不長,券商分公司過度自主引發一系列事關券商生死的風險事件,券商分公司也一度成為行業談虎色變的話題。券商分公司新設,甚至包括營業部新設一并進入長達數年的“冰凍期”。直至2014年,營業部和分支機構新設才重新開閘。
難道歷史又在簡單重復?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回顧下上一輪券商分公司大肆關閉和“冰凍”背后的故事。
筆者從經歷過那段歷史的朋友的只言片語中得知,彼時券商分公司業務也幾乎都是全牌照,分公司不僅可以做經紀業務、投行業務,還可以發資管產品,挪用客戶保證金或進行代客理財。更為可怕的是,彼時分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自行蓋章就可以直接自由展業。
現如今,在歷經綜合治理整頓后,客戶資金全部實行了第三方存管,挪用客戶保證金和代客理財已然不可能,但其他的業務和彼時似乎也沒有多大區別。真的是這樣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金融的本質是風險定價和交易,防范好風險的前提下獲取盡可能高的收益,這是金融從業者孜孜以求的目標。券商分公司的設立,目的就是展業平臺的整體前移,風險防范自然不可或缺。上一輪分支機構,甚至證券公司大批被清理、被關閉、被整頓的關鍵,就是風險防范缺位、合規意識淡薄。
筆者在調查中發現,當下分公司的設立,和上一輪券商分公司有兩大不同之處:一是分公司不擁有獨立的法人身份和資格;二是合規和風控一律收歸總部垂直管控。應該說,這是上一輪券商風險管控慘痛經歷的珍貴遺產,毋庸置疑是難能可貴的。
隨著證券業務的擴展,尤其是各類新業務的推陳出新,券商無論是業務覆蓋范圍,還是人力配備,已然深入到全國各地,傳統意義上的區域券商消失殆盡。全國范圍的展業,單一的總部管理模式難以為繼,分公司模式自然應運而生。
分公司的出現,毫無疑問分擔了單一總部超負荷的工作,而且辦公的本地化也讓運行的效率倍增。比如說,總部業績分拆,以往需要分拆到各個網點,現在就只需大線條分拆到各個分公司,再由分公司結合各自實際情況繼續往下拆,總部只需掌控好合規和風控兩條線即可。
理論上的確毫無瑕疵,但筆者在調查中卻發現,分公司實權化,在分削總部權限的同時,也正如古代掌握兵權的諸侯一樣了。至于當下的分公司是否會如古代的諸侯國一般,從功高蓋主到功高震主,那就只能交由時間檢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