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存托憑證(CDR)將很快推出,將選擇一批新經濟或者說“獨角獸”的企業。
閻慶民表示,CDR是解決兩地法律管轄不一樣、解決跨境監管等問題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海外已上市、海外退市企業回A股上市。
對于如何判斷“獨角獸”企業,閻慶民指出,這需要多個部委共同篩選,科技部、工信部有技術參數,需達到標準,涉及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
業內人士介紹,CDR制度是指境外上市公司將部分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當地保管銀行,由中國境內存托銀行進行發行并在A股上市,供A股投資者買賣交易的一種投資憑證。
3月6日,閻慶民在回應海外新經濟企業回歸適合A股IPO還是CDR方式時表示,CDR的方式更合適,是國際慣例。
3月15日,“上交所發布”在回答如何引導市場資金“脫虛向實”的問題時表示,2018年上交所將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加強加快優質上市資源培育,突出對BATJ類、“獨角獸”企業的上市服務。
全國人大代表、深交所總經理王建軍此前表示,證監會和交易所都在抓緊推進新經濟、“獨角獸”企業在境內發行上市的試點和準備工作,交易所層面的準備工作已經基本完成。
此外,關于北八道集團巨額罰單問題,閻慶民15日表示,現在是嚴監管,當然要重處罰,這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