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3月30日介紹,為落實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加強證券公司股權監管,規范證券公司股東行為,彌補監管短板,提升監管效能,證監會起草了《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常德鵬介紹,《規定》全面系統整合證券公司股權管理相關要求,結合監管實踐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分類管理、資質優良、權責明確、結構清晰、變更有序、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明確了證券公司股權管理的以下基本制度安排。
一是進一步分類管理,引導引進優質股東。根據股東對證券公司影響力的差異,將證券公司股東分為四類:持有5%以下股權的股東、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兑幎ā窂膬糍Y產、持續盈利能力、營業收入等方面,明確不同類型股東差異化的監管要求,確保股東資質優良,尤其主要股東、控股股東應當為行業龍頭。鑒于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在公司治理中地位重要,《規定》強化了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專業性及對證券公司持續支持能力的要求。針對近年來監管實踐中遇到的特殊主體入股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規定》強化了特殊類型主體入股證券公司的準入要求。
二是強化穿透核查,厘清股東背景及資金來源?!兑幎ā繁A舨娀俗C券公司股權管理中穿透核查的作法,要求擬入股股東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的說明其股權結構直至最終權益持有人,以及其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系或者一致行動人關系,不得存在通過隱瞞等方式規避證券公司股東資格審批或監管的情況,禁止違規入股。
三是外部監管和內部管理相結合,事前把關和事后追責相結合,對證券公司股權實現全方位、全過程監管。
“歡迎社會各界對《規定》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情況,對《規定》作進一步修改并履行程序后盡快發布實施。”常德鵬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