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剛剛,高送轉炒作時代被終結了!10問10答全解讀)
導語:利用高送轉割韭菜玩不轉了。
剛剛,滬深兩大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的征求意見稿,對市場常年詬病的高送轉亂象重拳整治。
兩大交易所發布的指引文件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見稿)》、深交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轉股份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見稿)》(簡稱《高送轉指引》)。兩大交易所的新規基本相同,以下為對滬市《高送轉指引》進行分析解讀。
《高送轉指引》全文共計14條1741字,對高送轉定義、什么情況不能高送轉、高送轉比例設定、高送轉披露時間等進行了規定。
主要是四個方面:
高送轉比例與業績掛鉤高送轉披露時間必須與限售股解禁避開高送轉披露時間必須與重要股東減持避開高送轉方案披露必須在本期業績披露后具體而言,虧損、凈利潤降幅超50%、送轉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重要股東前3個月存在減持或后3個月計劃減持、限售股解禁前后3個月等5種情形,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
通讀《高送轉指引》全文據記者總結以下10問10答,基本概括了主要內容。
1、何謂高送轉?
所稱高送轉,是指公司送紅股或以盈余公積金、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合計比例達到每10股送轉5股以上。
以后10股送轉5股以上,都要受到信息披露指引的約束。也就是說10送轉4及以下不在《高送轉指引》規定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