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左永剛
4月27日,證監會公布了第一批全國區域性股權市場(俗稱“四板”市場)運營機構備案名單,第一批有21個地區已完成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備案,相關地區市場包括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等21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國辦發〔2017〕11號)、《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32號)有關規定,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名單由省級政府實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時向證監會備案。
在上述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印發前,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運營機構的,不再設立;尚未設立運營機構的,可設立一家;已設立兩家及以上運營機構的,省級政府要積極穩妥推動整合為一家,證監會要予以指導督促。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其中云南、西藏尚未設立區域性股權市場)中,有21個地區已按規定要求向證監會備案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情況。
一位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相關負責人4月27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下一步預計將加強對區域市場運營機構以及市場掛牌企業的監督,提升運營機構以及掛牌企業的信息披露等層面的規范性。
今年3月初,證監會發布《區域性股權市場信息報送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吨敢芬髤^域性股權市場進行定期報送,報送重大事件等。
《指引》明確證監會派出機構將運營機構信息報送情況納入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測評估范圍。同時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督促運營機構報送信息,查看并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證監會派出機構發現問題的應提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督促運營機構處理,并予以指導、協調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