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27日公示第一批全國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備案名單。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有關規定,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名單由省級人民政府實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時向證監會備案。截至2018年3月底,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其中云南、西藏尚未設立區域性股權市場)中有21個地區已按規定要求向證監會備案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情況。
具體名單如下:北京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石家莊股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遼寧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江西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南股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廣西北部灣股權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陜西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甘肅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寧夏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疆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連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