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詩鈺
日前,證監會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統稱《資管業務新規》)公開征求意見。
2018年4月27日,《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發布實施,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照要求,積極推進存量業務和產品的規范。
此次征求意見的《資管業務新規》,是在系統整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現行監管規定的基礎上,全面落實《指導意見》相關要求,并吸收近年來證監會在私募資管業務防風險領域行之有效的監管經驗,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進行系統規范,擬作為《指導意見》配套細則發布實施。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資管業務新規》多數為2016年以來證監會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針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出臺的政策,具有較高的政策延續性,且部分指標在對標《指導意見》后,較現行監管規定略有放寬??傮w看,有利于實現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存量資管業務平穩過渡,進一步提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的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水平,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范系統性風險。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后盡快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