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監管中發現,廣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慧球或公司)股東浙江思考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思考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張壽清在信息披露和股份買賣等方面涉嫌違規,其負責人岳志斌在職責履行方面涉嫌違規,并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形成了紀律處分決定。
經查明,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浙江思考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張壽清、岳志斌)》(〔2018〕5號)查明的事實,ST慧球、思考投資與自然人張壽清構成一致行動人,岳志斌系思考投資的負責人兼股東。在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間,思考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張壽清通過大宗交易及二級市場交易方式買賣公司股票。其中,2014年9月4日至10日期間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并于2014年9月9日達到公司總股本的6.1%。但思考投資及張壽清在持有ST慧球股份比例達到5%時,未按規定停止股票買賣,也未按規定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思考投資及張壽清于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間,累計違規買入公司股票11971.61萬股、占總股本比例為30.32%,買入金額117659.27萬元;累計賣出公司股票13271.61萬股、占總股本比例為33.62%,賣出金額132132.27萬元。
思考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張壽清作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持股達到5%時,未披露一致行動關系和權益變動報告書并停止買賣,且違規買賣股票數量、金額巨大,嚴重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岳志斌作為思考投資的負責人兼股東,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等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有關規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浙江思考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岳志斌、一致行動人張壽清予以公開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