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高送轉與公司業績等指標掛鉤,將使上市公司送轉股回歸本源
■本報記者 蘇詩鈺
近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轉股份信息披露指引》(簡稱《指引》),對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轉股份的行為進行了規范。
《指引》明確,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轉方案,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其股份送轉比例應當與業績增長相匹配,不得利用高送轉方案配合股東減持或限售股解禁,不得利用高送轉方案從事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
高送轉屬于權益的內部調整,無法直接反映和提升公司業績,更無法直接提升上市公司價值。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高送轉與公司業績等指標掛鉤,主要考慮是保證高送轉有優良的業績做支撐,使上市公司送轉股回歸本源,真正反映公司經營業績和實際股本擴張需求,引導上市公司專注主業。具體制度安排上,明確高送轉與業績增長相掛鉤,業績復合增長率應不低于股本攤薄比例。同時,若公司虧損、業績降幅較大、送轉后每股收益過度攤薄、重要股東減持或所持限售股解禁前后的一段時間內,均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
中信改革發展研究基金會研究員趙亞赟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市公司高送轉對市場來說,通常積極意義較大。根據《指引》的規定,“虧損、凈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轉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轉方案”,每股送轉股比例應當與凈利潤或凈資產增長幅度等掛鉤。這樣只有績優股才能高送轉,就可以防止垃圾股利用高送轉進行炒作,進而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趙亞赟表示,送轉比例與業績增長相匹配,可以對培養價值投資觀念,降低股市風險,這對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指引》規定10送轉10需要滿足最近兩年凈利潤復合增長率在100%以上或期末凈資產較之于期初凈資產的增長率在100%以上的條件,就阻斷了一些業績差的上市公司希望通過高送轉來達到炒作套利,違規減持解禁等侵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尚震宇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高送轉屬于上市公司權益的內部調整,無法直接反映和提升上市公司業績和價值,所以要求送轉比例與業績增長相匹配,可以從制度上有效切斷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利益輸送的傳導路徑,切實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