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姜楠
為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H股公司健康發展,安全高效地支持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經中國證監會批準,12月31日,中國結算和深交所聯合發布了《H股“全流通”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自當日起施行。
《實施細則》是在《H股公司境內未上市股份申請“全流通”業務指引》等上位規則的框架下,規范H股“全流通”登記存管、交易結算業務的基礎性規則,包括總則、跨境轉登記、存管和持有明細維護、交易委托與指令傳遞、清算交收、名義持有人服務、風險管理、結算參與機構及結算銀行管理和附則共9章51條。登記存管上,股份完成跨境轉登記后,在境外以中國結算香港的名義記載于香港結算賬戶系統,在境內通過深市A股賬戶實現相關股份的承載和明細維護;交易結算上,投資者通過境內證券公司提交股份委托指令,最終在香港聯交所實現股份流通。
需要說明的是,相關H股公司境內股東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功能(包括額度內供股和公開配售)因技術原因暫未開通,后續在技術系統等條件具備后將按程序推出。
在試點經驗基礎上穩步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進H股公司各類股東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內企業更好利用境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獲得發展,也有利于香港資本市場發展。下一步,深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會同中國結算對相關參與方進行指導,貫徹落實《實施細則》相關安排,切實保障股東的合法權益,確保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順利起步、穩健運行。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