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7月17日,證監會表示,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為規范證券期貨行政處罰相關執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障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期貨市場監管執法實踐情況,證監會在《行政處罰法》基礎上,結合新《證券法》有關規定,起草了《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處罰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處罰辦法》共三十九條,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一是明確立案調查條件和調查權限?!短幜P辦法》規定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發現涉嫌違反證券期貨法律、法規和規章,符合相關條件的,經批準后應當立案調查。同時,為保障行政處罰工作依法順利開展,結合新證券法,進一步明確細化了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執法權限和措施,以及不配合調查的情形及后果。二是規范調查取證行為。調查取證的規范性直接關系案件處理結果,是行政處罰的關鍵?!短幜P辦法》結合相關法律規定和執法實踐,對取證要求、調查措施作了進一步明確。三是優化查審流程。探索多樣化、差異化的查審模式,分類分層予以不同處理,提升案件查處效率。四是明確行刑銜接程序。結合執法實際,明確“直接刑事移送”“先處罰后刑事移送”“處罰、刑事移送并行”等三種模式,加強證券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機銜接。五是落實執法公示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規定對執法全過程進行記錄,行政處罰決定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予以公開。六是加強對當事人的權利保障和對執法人員的監督。
證監會表示,歡迎社會各界對《處罰辦法》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處罰辦法》并履行程序后發布實施。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