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今日,人民銀行明確,《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范性文件、《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過渡期同步延長至2021年底。公募理財債券基金、公募分級基金的規范整改不作延期。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資管新規》發布以來,證監會督促指導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嚴格落實新規要求,自主制定整改計劃,有序推進規范整改,目前進展總體順利,行業資管業務結構持續優化,呈現出更加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態勢,支持實體經濟、深化直接融資的功能進一步增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結合新的過渡期安排,制定私募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產品的整改計劃,分步穩妥有序實施,按期完成整改。
同時,根據實際規范進度及風險狀況,公募理財債券基金、公募分級基金的規范整改不作延期。公募理財債券基金規范主要涉及合同變更安排,目前絕大部分已完成規范整改,剩余部分繼續按照《關于規范理財債券基金業務的通知》(證監辦發〔2018〕66號)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規范。公募分級基金繼續在2020年底前完成規范整改。
證監會表示,將按照《資管新規》過渡期統一政策安排,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推動整改的配套措施,合理把握工作節奏和力度,確保平穩過渡。同時,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監管政策、優化監管服務,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回歸業務本源,提升投研和創新能力,推動行業資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