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11月19日,上海證監局表示,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以下簡稱《意見》)后,上海證監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學習領會《意見》精神,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在已有的工作基礎上積極推動各項任務舉措落地實施,匯聚各方合力,把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為上市公司監管工作的重要目標任務抓緊抓實。主要從三方面入手:
一是聚焦提高質量重點工作,維護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加強重點領域風險監測,及時發現問題,打早打小,防范轄區上市公司出現系統性風險。2019年以來,上海證監局累計對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等主體的違規行為出具行政監管措施73家/人次。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完善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加大“行刑聯動”,協助司法檢察機關完成上海首例提起公訴并判刑的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聚焦股票質押、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突出問題,穩妥處置化解風險。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高比例股票質押風險化解為例,截至10月底,轄區第一大股東所持股份質押比例80%以上的公司共17家,占比5.06%,較2018年高峰時期總家數凈減少17家,壓降幅度達50%,目前轄區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整體可控。
二是進一步匯聚各方合力,持續提升監管效能。
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和具體要求,上海證監局形成局主要負責人掛帥、分管局領導強化推進、班子成員分頭落實、全局上下統籌協作的工作機制,并以定期專題研究、專項推進、專項督辦的工作模式持續推進各項工作的真正落實。
三是壓實各方主體責任,提升市場內生動力。
首先是規范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其次,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加強監管執法力度,督促上市公司、股東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披露信息。再次,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再融資、并購重組、分拆子公司上市等工作,實現轉型升級、提高市場競爭力。同時,加大對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在上市公司首發上市、再融資、并購重組中執業質量的監管力度。督促中介機構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等法定職責,為上市公司提供高質量服務。對部分違法違規性質惡劣的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問責、嚴格處理。
(編輯 白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