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深交所制定、修改業務規則63件,廢止69件。截至目前,深交所業務規則共243件,按業務領域細分為9大類、20小類,另有指導具體業務辦理的指南68件,全面覆蓋發行人、上市公司、會員、中介機構、投資者等市場主體,以及股票、債券、ABS、基金和期權等產品業務。
目前,深交所累計廢止92件上市公司監管備忘錄等文件,以及10余件其他領域的監管問答和業務通知,先后發布23件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債券創新品種業務指引第1至5號和2件交易類業務指南。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應清必清原則,繼續深入推進相關規范清理工作,在解決存量的同時嚴控增量,堅決杜絕“口袋政策”,消除“隱形門檻”。
新證券法落地實施,確認了交易所業務規則的效力,也對業務規則規范性提出更高要求,大量配套規則亟待清理完善。深交所陸續清理優化80余件規則規定,整理公布第11批次廢止規則目錄,退市改革配套規則正公開征求意見。
為推進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流程化、電子化”,深交所打造“全口徑”清單,全面梳理并公開15項自律監管事項清單和25項市場服務事項清單;上線“全覆蓋”指南,集中推出29項市場主體常用辦事指南并專欄展示。
面對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新形勢,深交所持續加強重點領域配套規則建設。
一是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配套規則建設。深交所陸續發布8件主要規則、21件配套細則指引、13件辦理指南,涉及首發審核、再融資和并購重組審核、發行承銷、持續監管、交易,保障改革平穩落地實施。
二是夯實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制度基礎。深化退市制度改革,修訂《股票上市規則》《交易規則》等規則。修訂規范運作指引,推動形成上市公司規范治理長效機制。出臺上市公司風險分類管理辦法和信息披露考核辦法,深入推進分類監管、精準監管。全面公開上市公司紀律處分標準,提高監管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三是建立健全產品規則體系。制定基礎設施公募REITs業務辦法和配套指引。推出債券置換、信用保護憑證業務規則,豐富債市風險管理和投融資“工具箱”。修訂基金申贖細則,推出跨銀行間市場債券ETF,優化跨深滬港市場股票ETF申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