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昌校宇
4月30日,《證券日報》記者從上交所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優化并購重組審核機制,切實發揮并購重組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擬增設科創板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委員會(以下簡稱并購重組委),負責科創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及重組上市申請的審議。為此,上交所擬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以下簡稱《審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上市委管理辦法》),現公開征求意見。
《審核規則》擬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增加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的并購重組委審議程序,將重組上市由現有的科創板上市委員會審議調整為并購重組委審議,同步修改涉及的全部相關條文。二是調整審核時間,完善相關計算規則。與《證券法》保持一致,將重組交易申請的審核時限明確為自受理之日起,交易所審核和中國證監會注冊的時間總計不超過3個月;根據重組審核機構審核實踐和并購重組委審議需要,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的交易所審核時間調整為60天;同時,調整部分內容及文字,與《證券法》等其他相關制度的修改保持一致。
《上市委管理辦法》擬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設立并購重組委,規定并購重組委的職責;二是規定并購重組委的履職、會議組織、審議工作監督等按照科創板上市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