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應該適時允許企業發行融資性票據
■本報記者 蘇詩鈺
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加大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切實做到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會議要求,將中期借貸便利合格擔保品范圍,從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擴至1000萬元。從大型企業授信規模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增加小微企業貸款。創新融資工具,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支持更多小微企業開展股權、債券融資。
國新未來科學技術研究院執行院長徐光瑞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是一個系統性工程。創新融資工具對于小微企業發展具有兩個利好,一是宏觀上可以明確預期,提振民營企業信心,鞏固和穩定經濟發展基礎;二是微觀上切實解決融資難題,通暢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上海財經大學量化金融中心主任曹嘯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創新融資工具的核心是金融機構有更多的創新空間,發揮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連接融資和投資的中介橋梁作用。在金融市場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弱化期限拆分、標的拆分、通道等的限制,打通儲蓄向投資轉化的渠道。同時需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在信息上的優勢。我國經濟發展中政府一直具有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需要實現職能的轉換,金融機構需要和地方政府合作,創新政府和市場協同的方式,把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更好地結合起來,通過供應鏈金融、投貸聯動等方式為民營企業提供融資。
資本市場支持民營企業融資,需要強化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之間的融合。曹嘯表示,資本市場難以克服小微企業融資中的信息等障礙,而商業銀行等金融中介則具有優勢。另外,從國際經驗看,小微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產品是票據,我國應該適時在法律上允許企業發行融資性票據,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購買票據,商業銀行通過票據發行便利支持企業的票據融資,這也是資本市場和金融中介融合的一種方式。
徐光瑞表示,在創新融資工具的同時,要系統性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一方面要構建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競爭環境,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發揮不同類型銀行的特色優勢,同時借助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科創板以及債券市場等,還可以拓展依托金融科技等新興技術構建形成的多元化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