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6日消息,根據2019年12月28日發布的人民銀行公告,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已于2020年3月1日如期啟動。針對銀行是否會故意提高LPR報價的問題,央行強調,LPR報價機制已盡可能保證報價行真實報價,使公布的LPR具有公允性。
有觀點認為,用LPR加減點的方式,而不是浮動倍數,銀行會占便宜,央行強調,用加減點還是浮動倍數方式定價,只是計算方式略有區別。未來LPR變動時,對借款人和銀行的影響是對等的,不存在誰占便宜的問題。對于借款人來說,如果現執行利率比LPR高,未來LPR上升時,加減點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時,浮動倍數方式更有利。如果現執行利率比LPR低,則未來LPR上升時,浮動倍數方式更有利;LPR下降時,加減點方式更有利。如果現執行利率等于LPR,則兩種方式沒有區別。對銀行的影響與上述情況相反。
提及銀行是否會故意提高LPR報價,央行強調,LPR報價機制已盡可能保證報價行真實報價,使公布的LPR具有公允性。18家LPR報價行都是同類型銀行中具有較強影響力、公信力和定價能力的銀行,且需要根據本行對最優質客戶的貸款利率報價,也就是說,報價行的報價都是有真實交易作為支撐的。同時,人民銀行和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對各報價行的報價行為進行嚴格監督,定期考核評估其報價質量,并根據考核情況對報價行進行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