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龔夢澤
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擬提出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推動智能駕駛更快發展的議案,以及加快推動我國汽車芯片產業鏈發展、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推動汽車工業軟件國產化等5條建議。
作為汽車行業內的全國人大代表,曾慶洪關于民生以及環境方面的建議比重并不低,其提出了“關于充分發揮生態林價值、以林業碳匯助力鄉村振興的建議”以及“關于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政策、促進共同富裕的建議”。
深化產業布局確保芯片供應
建議延緩新能源車國家補貼
曾慶洪表示,我國汽車芯片自給率不足10%、國產化率僅為5%,供應高度依賴國外,存在許多問題。我國工業軟件產業化發展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國產化步伐比較慢、自主可控能力弱,或將成為下一個“缺芯”問題,進而影響制造業的發展。從短期看,要協調穩定市場、確保芯片供應;從長期看,深化產業布局、推動產業發展。
據此,曾慶洪建議,在充分發揮市場及企業作用的同時,還要更好發揮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作用。一是建議將汽車工業軟件納入關鍵核心軟件攻關工程,聚焦核心、單點突破,著力突破“卡脖子”技術瓶頸。二是建議加強國產工業軟件標準化各項工作,積極構建開放協同的國產工業軟件標準體系,積極有效參與相關國際標準規則的制定修訂;建議以汽車產業作為國產軟件應用的突破口,實施應用牽引、場景驅動,集中資源相互賦能、相互協同。
涉及新能源汽車方面,曾慶洪認為,我國實施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多年,對新興市場的成長起到了關鍵性作用,有力增強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力。國補退坡并將于今年底停止,導致供給側企業成本壓力居高不下,需求側基于對“安全性”“充電難”“充電慢”等問題的焦慮,消費積極性也有待提升;同時,新能源汽車的總體規模仍比較小、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如充電、換電等)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產業長足發展任重道遠。
他建議,一是延緩國家補貼一至兩年、簡化前期補貼領取手續、緩解企業資金壓力;二是建議國家層面在新時期考慮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進行戰略方向調整,以達到“提振消費、鼓勵建設”的目的。一方面,以提振、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為目的,將補貼政策向需求側(消費者)傾斜;另一方面,以加速新能源汽車配套建設為目的,將補貼政策向建設方傾斜。
最后,應加大力度研究、盡快完善其他激勵政策以確保新能源汽車補貼完全停止后市場有效、持續發展,完成新能源汽車創新發展“十四五”規劃目標。
建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
推動智能駕駛汽車快速發展
近幾年,我國智能網聯汽車迎來產業發展的黃金期,滲透率和數量不斷增長。據國家發改委估算,2025年中國智能汽車滲透率將達82%,2030年將達到95%,智能汽車保有量將達3800萬輛,同時智能化程度逐步提升。
當前我國智能網聯汽車處于協同式智能交通與自動駕駛階段,組合輔助駕駛系統的乘用車新車搭載率提高到20%左右,其中新能源汽車新車搭載率超過30%,預計到2025年智慧出行將成為可能。在此背景下,曾慶洪提出關于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推動智能駕駛汽車快速發展的議案。
曾慶洪認為,應增加并明確“機器駕駛人”的定義,有助于厘清交通事故的責任主體,也為未來我國智能駕駛汽車上路的合法性做好前瞻性的立法鋪墊。
在曾慶洪看來,增加“智能駕駛汽車應當安裝關鍵數據存儲黑匣子或關鍵數據云端備份”的強制性規定,可以確定交通事故發生時控制車輛的責任主體是駕駛人還是智能駕駛系統。“在現行交通事故歸責的基礎上,增加由系統控制智能駕駛汽車時認定交通事故的有關法律規定,明確智能系統責任由生產者承擔”。
此外,曾慶洪還建議增加“將智能駕駛汽車產品責任保險納入強制保險的范圍,分散相關責任主體的風險”的有關法律規定,做到技術發展與社會公共利益相結合。
(編輯 張明富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