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會報道組 邢萌 郭冀川
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代理副校長金李日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直播帶貨行業復雜,涉及不同帶貨主體,需要規范發展直播帶貨,根據不同的直播帶貨主體進行分類監管。同時,為了更好保護商業模式創新,保護行業的發展,亟須規范監管政策,完善法律體系、加強行政引導,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直播帶貨主體可以分為廠家直銷、政府促銷、第三方專業銷售平臺、網紅大V帶貨、朋友圈營銷等,其專業性、營利性和市場影響力也各不相同。金李表示,根據直播帶貨的主體不同,有必要出臺相關的政策進行分類監管,針對直播帶貨產品類型和直播主體設置比較詳細的監管政策,實行分類監管。明確直播帶貨的行業準入標準,比如各種直播帶貨資質,包括實名制、產品許可證、直播帶貨資質許可等,通過明確標準來嚴厲打擊直播帶貨產品中的偽劣產品,保護網上消費者的利益。規范監管直播帶貨平臺的銷售量,從而合理征稅,對于偷稅漏稅的行為嚴格公正處罰和糾偏。
同時,還要完善直播帶貨的追責體系和明確直播帶貨的投訴渠道。對于直播帶貨中出現的問題產品,需要建立相應的追責體系,具體的法律法規可以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是針對直播平臺的追責體系,要對直播平臺進行適度追責,從而要求直播平臺嚴把質量關,另一方面是對出現假冒偽劣產品的直播商家進行追責。直播帶貨的投訴渠道也需要加以完善,一方面是專門針對直播帶貨問題設立投訴渠道,可以由原來的315打假設立直播帶貨打假分支,另一方面可以要求直播平臺設立打假投訴機制,便于購買者進行維權。
對于直播的監管政策、監管法律法規、監管渠道等,金李建議加大宣傳力度,方便消費者出現問題后及時進行投訴處理,可以要求直播帶貨平臺、直播帶貨企業、直播帶貨個人,在帶貨前對于投訴渠道進行介紹,從而有效宣傳直播帶貨的監管。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