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繼中金公司之后,又一家保薦機構收科創板罰單。中信證券因在科創板IPO項目保薦過程中,擅自刪減招股說明書中的相關內容收到監管警示函。
7月16日,證監會網站發出3份警示函。分別針對兩位保薦人朱燁辛、孫守安,中信證券以及上海柏楚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對中信證券出具的警示函內容為:中信證券在保薦上海柏楚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過程中以落實“對招股說明書披露內容進行整理和精煉”的問詢問題為由,對前期問詢要求披露的“綜合毛利率、銷售凈利率及凈資產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期間費用率遠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項的差異原因分析”等內容在招股說明書注冊稿(6月28日)中擅自進行了刪減。另外,從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說明書注冊稿及反饋意見落實函的簽字蓋章日期均為2019年7月1日,日期簽署與實際時間不符。
按照《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的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中信證券以及上海柏楚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同時,對該項目的保薦人朱燁辛、孫守安采取出具警示函:保薦人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保薦義務,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證監會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目前,中信證券保薦的科創板項目有11單,在保薦機構中排名第三。上海柏楚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審核狀態是“提交注冊”。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