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左永剛 蘇詩鈺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3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2宗內幕交易案。
在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寧波圣萊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圣萊達)2014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預計2015年度凈利潤亦將為負,為防止被交易所特別處理,圣萊達尋求增加營業外收入,以便扭虧為盈。為此,圣萊達通過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和虛構財政補助的手段,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2000萬元,虛增凈利潤1500萬元,導致201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圣萊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圣萊達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于相關責任人員,證監會將另行依法處理。
在2宗內幕交易案中,一是王良友、周某文系云南文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文山電力)重大資產重組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王良友控制使用“于某松”、“于某宇”和“閆某紅”賬戶買入“文山電力”,獲利約173萬元;石朝輝系周某文表哥,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其與周某文存在通訊聯絡,并控制使用本人賬戶買入“文山電力”,虧損約10萬元。王良友、石朝輝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王良友違法所得約173萬元,并處以約348萬元罰款;對石朝輝處以30萬元罰款。
二是李胤某某系松德智慧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智慧松德)擬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陳漢騰與李胤某某存在聯絡接觸,陳漢騰控制使用本人證券賬戶買入“智慧松德”134,100股,獲利約34.9萬元。陳漢騰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陳漢騰沒收違法所得約34.9萬元,并處以約104.8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