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規范證券投資基金的開發、發行、上市和信息披露等工作程序,明確各市場參與機構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相關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對《基金業務辦事指南》進行了修訂,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據了解,此次修訂的內容包括:修訂基金業務主辦部門名稱及對應業務服務人員;增加基金代碼和基金簡稱分配規范;修訂ETF發行上市等相關業務服務內容,增加網上填報內容;增加LOF發行上市等相關業務服務內容;修訂產品開發及變更相關內容;增加基金監管相關內容;修訂業務申請模板內容;刪除綜合業務部分。
上交所要求各基金管理人及相關市場參與機構按照《基金業務辦事指南》要求辦理基金業務。上交所于2014年7月7日發布的《基金業務辦事指南》《交易所交易基金運行的一站式服務指南》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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