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立體化保護好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永恒的主題。目前,我國資本市場個人投資者已突破1.96億,持股市值在50萬元以下的中小投資者占比達97%,投資者保護工作牽系著億萬家庭的切身利益。
自2020年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后,投資者保護正進一步融入、貫穿監管各環節、全流程,立體、全面的投資者保護格局逐漸形成。
回顧2021年投資者保護工作可以發現,誕生了多個里程碑式事件,眾多的第一次,勾勒出2021年投資者保護的新畫卷。
比如,美麗生態虛假陳述民事侵權糾紛案為支持訴訟開創了兩個“第一次”;全國首例操縱市場民事賠償支持訴訟二審勝訴;投資者訴飛樂音響虛假陳述糾紛案宣判,為我國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的進一步推廣提供了可復制的樣本;公開征集表決權首戰告捷,意味著小股東也能凝聚大力量;向“關鍵少數”追償,在保護投資者的同時也保護了上市公司;首單特別代表人訴訟案判決,開啟了投資者維權的新時代,康美藥業案是中國資本市場第一起由投資者保護機構(投服中心)發起的特別代表人訴訟案,被譽為“中國版證券集體訴訟制度”第一案,而“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制度體系,使投資者維權幾乎“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