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會報道組 徐一鳴
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3月1日,全國政協委員、北京資產評估協會副會長、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范樹奎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今年將在兩會上提出“關于重視優化企業破產重整,有效化解債務風險,保護和挽救社會生產力”的建議。
范樹奎表示,破產重整的根本目的是有效保護和挽救社會生產力,依法保護債權人和相關權益人的合法權益,為化解各類矛盾提供新的基礎。是堅持高質量發展、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一個特殊重要領域。對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穩健經濟運行、保障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范樹奎認為,企業破產重整過程中,仍面臨不少制約因素:以保護和挽救社會生產力根本目標為導向的重整制度和法規體系尚未系統建立;重整工具配套政策與指引不完善,自由裁量權過大;重整目標價值沖突,不能較好貫徹遵循利益平衡原則;上市公司重整與審批互為前提,存在“隱性門檻”;重整信息資源分布不對稱乃至嚴重失衡;重整管理人單一等。
為此,范樹奎建議:一是建立完善以保護和挽救社會生產力根本目標為導向的重整制度和法規體系,配套完善重整工具予以支撐。高度重視優化企業破產重整,著眼于保護和挽救社會生產力,修訂完善《企業破產法》并以其為統領構建統一的現代破產法律體系,促進破產重整相關法律法規有效銜接,推進重整制度和法規體系化、現代化。配套完善多元化重整工具的法律與執行依據,出臺統一的市場化、法制化的涉及重整各階段的執行標準與工作指引,鼓勵使用預重整、市場化債轉股、引戰投資、信托計劃、政府引導基金等重整工具,提升重整工具設計與運用水平,有效優化重整程序,有力推動重整計劃執行,縮短正式重整程序,加快企業重生步伐,真正發揮保護和挽救社會生產力作用。
二是實施分類治理,支持鼓勵特殊行業重整。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與產業政策對破產重整進行分類治理,通過政府資金引導、配套產業政策扶持的組合拳,實現市場配置引領,支持鼓勵特殊行業重整,防止行業性崩盤和風險外溢。
三是完善破產重整信息披露機制,確保各方在重整程序中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根解破產重整信息資源分布不對稱乃至嚴重失衡問題,平衡債權人、債務人、投資人、企業員工、股東、政府等各方利益目標,為破產重整提供市場化博弈和空間。
四是根據不同專業特性,建立以律師、財務顧問、會計師、評估師等專業機構組成的多元聯席管理人制度,化解重整管理人單一性風險,更好的處理不同重整階段的各方矛盾,提高重整質量、加快重整工作進度,達到重整預期。
五是建立平行審批制度,優化上市公司重整程序。建議在上市公司重整中,證監會與法院實行平行溝通審批機制,優化上市公司重整程序與效率。
(編輯 崔漫 白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