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今年前5個月,證監會在每周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共通報了65宗案件。其中,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案數量有所增加,達到8宗。
這一數據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據記者統計,去年前5個月,證監會通報了70宗案件,其中,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案的數量只有3宗。
證券從業人員炒股,可能伴生內幕交易、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破壞市場信心,因此,對于這一行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然而,還是有人鋌而走險,抱著僥幸心理觸碰法律法規炒股獲利。
財富證券網絡金融部副總經理趙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一方面挑戰的是法律的底線,影響了資本市場交易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也對自己的職業生涯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甚至有可能會被采取市場禁入的措施,這是得不償失的。
比如,在證監會今年通報的一宗案件中,2014年11月26日至2015年5月4日期間,蔣政任某券商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在從業期間內,他控制使用“李某均”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買入股票金額合計約4.7億元,獲利約5.3萬元。證監會決定責令蔣政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約5.3萬元,并處以約10.7萬元罰款;同時,對蔣政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券日報》記者同時對上述65宗案件進行了梳理,注意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最多,達到了16宗;內幕交易案次之,有12宗;操縱市場案有9宗,排名第三。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數量之所以多,業界認為,一個重要原因是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內控合規機制缺失或執行乏力。因此,這就要求發行人、上市公司要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高內控治理水平。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要增強守法合規意識,提高專業水平,切實做到勤勉盡責,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另外,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今年前5個月,證監會共公布了41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和5份市場禁入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