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厘清承諾辦理部門與調查、審理部門之間的協調銜接機制。二是明確承諾辦理部門與承諾金測算部門做好協調配合。三是規定投資者賠付機制安排。四是明確派出機構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中的作用。五是加強監督制約,嚴防道德風險。
2022年第一天,證監會發布了今年的1號公告,旨在化解資本市場執法面臨的“查處難”與市場要求“查處快”之間的兩難,以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滿足感,提高執法效能。
據證監會官網消息,1月1日,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規定》(下稱《規定》),以承接此前國務院發布的《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下稱《辦法》),做好制度層面的配套銜接;同時,聯合財政部發布第1號公告——《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金管理辦法》(下稱《承諾金辦法》),修改“和解金”表述,并完善承諾金管理方式。兩項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規定》的起草堅持“發揮制度特色、穩步審慎推進、強化監督制約”原則。共23條,主要細化規定了辦理程序、承諾金的管理使用等五方面內容。
一是厘清承諾辦理部門與調查、審理部門之間的協調銜接機制。要求承諾辦理部門應就案件適用當事人承諾相關事項征求調查、審理部門的意見,適用當事人承諾的案件必須經過必要的調查,案件受理后不中止案件調查,中止案件審理。
二是明確承諾辦理部門與承諾金測算部門做好協調配合。由投?;鸸矩撠煖y算投資者損失情況,調查部門、審理部門、證券期貨交易場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投資者保護機構等部門單位提供必要支持。
三是規定投資者賠付機制安排。要求投?;鸸局贫ǔ兄Z金管理使用方案,并報證監會備案,同時明確當事人自行賠償投資者程序,鼓勵當事人提前賠償投資者。
四是明確派出機構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中的作用。一方面,明確當事人所在轄區的派出機構負責核查驗收當事人履行承諾認可協議的情況;另一方面,明確派出機構查處的案件可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現階段由承諾辦理部門統一辦理。
五是加強監督制約,嚴防道德風險。建立集體決策機制、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壓縮承諾金協商數額的裁量空間,強化派出機構在承諾履行過程中的核查監督作用,要求及時公告披露相關信息。
證監會表示,將貫徹落實《規定》要求,及時回應解決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證監會會同財政部在2015年發布實施的《行政和解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和解金辦法》)的基礎上,聯合發布了《承諾金辦法》。
《承諾金辦法》總體沿用《和解金辦法》的制度框架,結合上位法和實踐需要進行修改完善,主要變化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表述,將“和解金”相關表述調整為“承諾金”,并刪除相關定義條款。二是根據實踐中出現的具體情況,對承諾金的管理方式進行完善。三是加強投資者保護,鼓勵當事人積極賠付投資者,為當事人自行賠付投資者預留了制度空間。
證監會表示,《承諾金辦法》的出臺,將有利于加強投資者保護,使權益受損投資者得到更好賠付,有利于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穩定市場秩序。